产妇要为其子宫讨说法 来源:女性健康网 点击: 时间:2007-05-28 字体:[大] [中] [小] [收藏本页]
望城县沈金华向本报反映,去年,她在当地一家医院生小孩后,当天突然出现子宫大出血。由于医院采取的抢救措施不当,延误了有效治疗,近4个小时后,她便没了子宫。她已经向望城县法院起诉,欲讨一说法。
生下小孩没了子宫
据了解,今年32岁的沈金华是望城县坪塘镇白塘村人。1999年7月15日,她曾在当地的五一九医院实施剖腹产分娩手术生下长女。2003年7月8日,临产的她再一次入住五一九医院,当天上午10时许,沈金华接受剖腹产分娩手术,顺利产下一健康女婴,并于上午11时50分左右返回病房。手术后,医生给她进行抗炎、缩宫补液治疗。但是,当天下午,她突然出现子宫大出血。由于血流不止,随后,医院对她实施了子宫次全切手术。
产妇质疑医院做法
产妇沈金华对院方的做法提出了质疑。她说,医院在对她实施剖腹产手术前,应该检查她是否存在子宫收缩乏力的情况,从而进行适当的诊断。但是,在医院多次的检查中,并未对她有可疑病患及身体体质上不良反应的诊断。因此,对出手术室长达4个小时后医院以“子宫收缩乏力”为由进行子宫次全切的解释,她难以接受。另外,在她出现子宫大出血的情况后,在长达4个小时的时间里,医院应该及时建议她转到医疗设备、技术水平更好的医院,也可以求助其他医院或采取其他抢救措施。但是,在当时的情况下,医院并没有及时采取这些有效的补救措施,而是进行一些无济于事的治疗。在因此拖延了近4个小时后,又采取了并不是解决子宫大出血唯一办法的“子宫次全切”手术。